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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稅所得額既不是交的稅,也不是給你退的稅.應納稅所得額指按照稅法規定確定納稅人在一定期間所獲得的所有應稅收入減除在該納稅期間依法允許減除的各種支出后的余額,是計算個人所得稅稅額的計稅依據.
舉個例子:您應納稅所得額為10萬元時,需要交納的個稅是100000元*10%(稅率)-2520(速算扣除數)=7489元
納稅人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應納稅所得額的正確計算,同成本、費用核算關系密切,直接影響到國家財政收入和企業的稅收負擔.納稅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計算出的應納稅所得額與企業依據財務會計制度計算的會計所得額(會計利潤)往往不一致.當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有關稅收法規不一致時,應當依照國家稅收法規的規定計算繳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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